




“中國制造”受損于濫用反傾銷程序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2-01-03 10:45:00
目前,我國已經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出口受阻的產品反過來沖擊著國內市場,相關產業(yè)蒙受了巨大損失。
反傾銷是在一國產業(yè)受到進口傾銷產品沖擊,并產生了一定損害后才會采取的措施。在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進程日益加快的今天,為何我國的出口商品卻屢遭反傾銷調查,并被課以高額反傾銷稅呢?
近年來,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國際經濟競爭日益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正在抬頭,一些國家開始濫用反傾銷程序、肆意擴大反傾銷調查范圍、降低調查立案的標準,以達到保護本國產業(yè)的目的。自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全球反傾銷調查案急劇上升。恰在此時,經過近20年來的努力,我國經濟特別是外貿出口呈現飛速增長的勢頭,在國際上不斷占領新的市場、擴大舊有份額,這是我國產品利用比較優(yōu)勢與相關進口國產品進行激烈競爭的結果,但是這種價格上的優(yōu)勢卻成為一些國家對華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借口。
截至今年9月,我國已受到歐美等29個國家和地區(qū)的450多起反傾銷調查,涉及金額超過500億美元;60%的出口商品遭到不同程度的反傾銷調查,直接損失超過100億美元。我國不僅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也成為世界反傾銷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在此間召開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法律與實務國際研討會介紹,自1979年8月歐共體對我國出口糖精鈉提起第一例反傾銷調查案起,針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急劇增加,70年代只有2起,80年代平均每年6.4起,90年代達到年均30.7起。1987到1997年10年間,針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占全球的11.25%,遭受反傾銷最終裁定的案件占全球的15.3%,最終裁定的反傾銷案件比例高達63.97%,這三項指標均位居世界第一位。我國遭受反傾銷調查的產品范圍不斷擴大,20年來已從最初的3種擴大到4000多種,從2個行業(yè)擴大到10多個行業(yè),其中五金、建材、化工、機電、醫(yī)保和土畜產品等是遭受反傾銷的主要門類,尤其是紡織品、鞋類、輕工等拳頭產品屢遭反傾銷。一些重點出口產品,如鎢制品、鞋類、鬃刷等,更是遭到反復調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遭遇反傾銷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嚴重萎縮,有些甚至已經被迫退出市場,從而構成了對我國經貿發(fā)展的實質性障礙。1993年以前,我國每年向歐盟出口彩電100萬臺以上,遭到反傾銷后,到1999年僅剩3萬多臺;1994年美國對我國大蒜征收376.67%的高額反傾銷稅后,我國大蒜從此退出了美國市場。
20年來,在對我國進行的反傾銷案件中,單一案值超過1億美元的就達15起;反傾銷案件總計給我國出口造成直接損失100多億美元,僅在歐洲市場就損失30億美元。
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上,雖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西方一些國家仍然將我國劃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認為我國出口產品價格是扭曲的,不能反映產品的真實價值,并由此推斷這些產品一旦出口到市場經濟國家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這種歧視性的觀點帶來的是歧視性的政策,直接表現在針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案件不斷增加,而且在應訴過程中我國企業(yè)的敗訴率居高不下。近年來,上述狀況雖有所改善,但短期內很難出現根本轉變,比如歐盟雖然將我國從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上移到了轉型國家名單中,至今卻仍然缺乏具體的法律和司法實踐來認可我國的市場經濟機制。
面對潮水般的反傾銷調查,我國企業(yè)卻普遍顯得觀念滯后、準備不足、應訴不力。反傾銷應訴對于企業(yè)來講仍然是一項經濟活動,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也就是說,企業(yè)先要確認通過應訴可以保住或獲得更大出口市場或經濟利益,然后才可能采取應訴行為。但目前,國內一些企業(yè)對于反傾銷應訴知之甚少,根本無法真正準確地權衡利弊,于是相當一部分企業(yè)對反傾銷調查案反映遲鈍或干脆不應訴。這往往喪失了勝訴的機會,或失去了贏得較低反傾銷稅的機會。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勵國外濫用反傾銷措施的作用;同時也影響了國內其他企業(yè),使之對反傾銷案件產生畏懼心理而同樣放棄應訴。目前,這種惡性循環(huán)仍未得到改觀。
針對上述問題,有關專家認出,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努力促使外方承認我國出口產品價格為市場價格,消除其固有的歧視性觀念;盡快建立多層次多級別的反傾銷預警機制;充分發(fā)揮行業(yè)協(xié)會和出口商會的作用;作為企業(yè)應盡量避免低價格競爭,一旦被訴則須團結一致,積極應訴,依照法律,據理力爭。
(張曉松)
反傾銷是在一國產業(yè)受到進口傾銷產品沖擊,并產生了一定損害后才會采取的措施。在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進程日益加快的今天,為何我國的出口商品卻屢遭反傾銷調查,并被課以高額反傾銷稅呢?
近年來,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國際經濟競爭日益激烈,貿易保護主義正在抬頭,一些國家開始濫用反傾銷程序、肆意擴大反傾銷調查范圍、降低調查立案的標準,以達到保護本國產業(yè)的目的。自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全球反傾銷調查案急劇上升。恰在此時,經過近20年來的努力,我國經濟特別是外貿出口呈現飛速增長的勢頭,在國際上不斷占領新的市場、擴大舊有份額,這是我國產品利用比較優(yōu)勢與相關進口國產品進行激烈競爭的結果,但是這種價格上的優(yōu)勢卻成為一些國家對華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借口。
截至今年9月,我國已受到歐美等29個國家和地區(qū)的450多起反傾銷調查,涉及金額超過500億美元;60%的出口商品遭到不同程度的反傾銷調查,直接損失超過100億美元。我國不僅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也成為世界反傾銷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在此間召開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法律與實務國際研討會介紹,自1979年8月歐共體對我國出口糖精鈉提起第一例反傾銷調查案起,針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急劇增加,70年代只有2起,80年代平均每年6.4起,90年代達到年均30.7起。1987到1997年10年間,針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占全球的11.25%,遭受反傾銷最終裁定的案件占全球的15.3%,最終裁定的反傾銷案件比例高達63.97%,這三項指標均位居世界第一位。我國遭受反傾銷調查的產品范圍不斷擴大,20年來已從最初的3種擴大到4000多種,從2個行業(yè)擴大到10多個行業(yè),其中五金、建材、化工、機電、醫(yī)保和土畜產品等是遭受反傾銷的主要門類,尤其是紡織品、鞋類、輕工等拳頭產品屢遭反傾銷。一些重點出口產品,如鎢制品、鞋類、鬃刷等,更是遭到反復調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遭遇反傾銷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嚴重萎縮,有些甚至已經被迫退出市場,從而構成了對我國經貿發(fā)展的實質性障礙。1993年以前,我國每年向歐盟出口彩電100萬臺以上,遭到反傾銷后,到1999年僅剩3萬多臺;1994年美國對我國大蒜征收376.67%的高額反傾銷稅后,我國大蒜從此退出了美國市場。
20年來,在對我國進行的反傾銷案件中,單一案值超過1億美元的就達15起;反傾銷案件總計給我國出口造成直接損失100多億美元,僅在歐洲市場就損失30億美元。
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上,雖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西方一些國家仍然將我國劃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認為我國出口產品價格是扭曲的,不能反映產品的真實價值,并由此推斷這些產品一旦出口到市場經濟國家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這種歧視性的觀點帶來的是歧視性的政策,直接表現在針對我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案件不斷增加,而且在應訴過程中我國企業(yè)的敗訴率居高不下。近年來,上述狀況雖有所改善,但短期內很難出現根本轉變,比如歐盟雖然將我國從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上移到了轉型國家名單中,至今卻仍然缺乏具體的法律和司法實踐來認可我國的市場經濟機制。
面對潮水般的反傾銷調查,我國企業(yè)卻普遍顯得觀念滯后、準備不足、應訴不力。反傾銷應訴對于企業(yè)來講仍然是一項經濟活動,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也就是說,企業(yè)先要確認通過應訴可以保住或獲得更大出口市場或經濟利益,然后才可能采取應訴行為。但目前,國內一些企業(yè)對于反傾銷應訴知之甚少,根本無法真正準確地權衡利弊,于是相當一部分企業(yè)對反傾銷調查案反映遲鈍或干脆不應訴。這往往喪失了勝訴的機會,或失去了贏得較低反傾銷稅的機會。這種狀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勵國外濫用反傾銷措施的作用;同時也影響了國內其他企業(yè),使之對反傾銷案件產生畏懼心理而同樣放棄應訴。目前,這種惡性循環(huán)仍未得到改觀。
針對上述問題,有關專家認出,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努力促使外方承認我國出口產品價格為市場價格,消除其固有的歧視性觀念;盡快建立多層次多級別的反傾銷預警機制;充分發(fā)揮行業(yè)協(xié)會和出口商會的作用;作為企業(yè)應盡量避免低價格競爭,一旦被訴則須團結一致,積極應訴,依照法律,據理力爭。
(張曉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