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總局:8月1日起啟用新稅務登記證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6-03-30 10:05:00
負有扣繳個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記者日前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2006年8月1日起全國統(tǒng)一開始換發(fā)、啟用新稅務登記證件。2007年1月1日起舊稅務登記證件不再有效。
國稅總局強調,為了進一步加強稅源戶籍管理,夯實征管基礎,堵塞稅收漏洞,負有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新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將稅務登記劃分為正式的稅務登記和臨時稅務登記兩類,針對不同類型納稅人核發(fā)不同類型的稅務登記證;新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納稅人開戶銀行于納稅人開立賬戶時,在納稅人稅務登記副本填登銀行賬號。換發(fā)稅務登記證的范圍為:一、已經(jīng)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都應當更換新的稅務登記證;二、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應當?shù)蕉悇諜C關辦理稅務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