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yè)部辦公廳關于桑蠶種和桑樹種子苗木質量進行抽查的通知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8-12-08 10:42:00
各蠶桑生產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農業(yè)(農林)廳(局、委)、絲綢公司,農業(yè)部蠶桑產業(y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鎮(zhèn)江):
自《蠶種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各蠶桑生產省(區(qū)、市)加強了對蠶種質量監(jiān)管工作的力度,但2007年生產的桑蠶一代雜交種微粒子病卵率有抬頭之勢。為及時掌握我國桑蠶種和桑樹種子苗木的質量狀況,穩(wěn)步提高桑蠶種和桑樹種子、苗木質量,保障蠶種和桑樹種子、苗木供應安全,我司決定2009年繼續(xù)對全國桑蠶原種、桑蠶—代雜交種以及桑樹種子、苗木進行抽查?,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圍
(一)各蠶桑生產省(區(qū)、市)都要自查,我部重點抽查廣西、江蘇、浙江、四川、廣東、山東、安徽、重慶、陜西、云南、河南、湖北、江西等13個省(區(qū)、市),蠶種范圍是2008年生產的主推蠶品種的桑蠶原種和桑蠶一代雜交種。
(二)江蘇、浙江兩省2008年繁育的桑樹嫁接苗,廣西自治區(qū)和廣東省2009年生產的雜交桑種子。
二、抽查方案
(一)抽樣時間
桑蠶種經(jīng)浴消、整理后的冷藏期,即2008年1月至3月;雜交桑種子2009年5月至6月抽樣;桑樹嫁接苗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抽樣。
(二)抽樣數(shù)量
桑蠶原種:各省(區(qū)、市)抽取2—4個批次。
桑蠶——代雜交種:各省(區(qū)、市)抽查2~3個冷庫;在庫蠶種以蠶種場為單位,年生產蠶種5萬張以下的抽1個批次,5-10萬張的抽2個批次,10萬張以上的抽3個批次。
雜交桑種子:各省(區(qū))抽查2—3個種子圃、每個種子圃抽取2—3個批次的樣品。
桑樹嫁接苗:各省抽查2~3個苗圃、每個苗圃抽取2~3個批次的樣品。
(三)檢驗標準及項目
桑蠶原種按《桑蠶原種》(CB 19179—2003)和《桑蠶原種檢驗規(guī)程》(GB/T19178—2003)檢驗,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包裝(單蛾良卵數(shù)、折凈率、標簽、合格證)、每張良卵數(shù)、良卵率、實用孵化率、病卵率、純度。
桑蠶一代雜交種按《桑蠶一代雜交種》(NY 326—1997)和《桑蠶一代雜交種檢驗規(guī)程》(NY/T 327—1997)檢驗,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包裝、卵量、良卵數(shù)、良卵率、雜交率、實用孵化率、病卵率等。
桑樹種子和苗木按《桑樹種子和苗木》(GB 19173—2003)、《桑樹種子和苗木檢驗規(guī)程》(GB/T10177—2003)檢驗。雜交桑種子檢驗項目包括:種子外觀、千粒重、發(fā)芽率、含水率、純度、凈度等;桑樹嫁接苗檢驗項目包括:外觀、苗徑、根。系、品種純度檢驗和危害性病蟲害檢疫。
三、組織管理
各蠶桑生產省(區(qū)、市)的蠶種抽查工作由其蠶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我部委托農業(yè)部蠶桑產業(y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鎮(zhèn)江)在此基礎上對13個重點省(區(qū)、市)進行抽查。抽樣人員由部質檢中心選派的人員牽頭,與被抽查省(區(qū)、市)蠶種質量管理部門和蠶桑生產管理部門人員組成。牽頭人員對抽樣工作負全責。樣品由部質檢中心負責檢驗。
四、抽查要求
(一)抽查人員要以科學、公正、高效、廉潔的質量監(jiān)督檢驗精神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開展抽查工作。
(二)各有關省(區(qū)、市)蠶業(yè)生產主管部門要做好準備工作,積極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抽查工作。
(三)未列入抽查范圍的省(區(qū)、市)蠶業(yè)生產主管部門,根據(jù)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自查工作。
(四)農業(yè)部蠶桑產業(y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鎮(zhèn)江)要嚴格抽樣和檢驗工作制度,并將抽檢結果盡早書面報送我部種植業(yè)管理司。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農業(yè)部蠶桑產業(yè)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鎮(zhèn)江)陳濤,
電 話:0511—85616673
傳 真:0511—85639848
E—mail:zjchentao@sina.Com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信息來源:四川蠶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