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外匯管理局出臺新規(guī)則 4月起開始實施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3-03-25 08:40:00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fā)布了《關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并將于200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通知》對原有外匯管理思路和方法作了多方面調整:第一,確立了對外國投資者未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yè)而在境內從事直接投資或與直接投資相關活動,通過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進行管理的制度和原則。第二,允許外國投資者以其境內非居民個人現匯賬戶,以及其開立于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離岸業(yè)務的外匯指定銀行的離岸賬戶中的資金向外商投資企業(yè)出資。第三,將外商投資企業(yè)外方出資的許可范圍,從原有的外匯、實物、無形資產、人民幣利潤等形式擴大到清算、轉股、減資等財產境內再投資、未分配利潤、應付利潤、三項基金、債轉股等形式。第四,明確了對外商收購境內企業(yè)股權的登記管理原則和具體操作方案,以確保并購領域外資流入的真實性與合規(guī)性。第五,明確了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yè)境內投資、外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外匯管理原則,配合外經貿部等部門有關政策的調整,填補了目前外匯管理工作的空白。
